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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5天彈性工作制,會全國推行嗎?人社部答復!

2021-02-26 05:56:59 來源:環(huán)球網 作者: 點擊圖片瀏覽下一頁

一周工作四天半

是不是聽上去很美好?

近年來,多地區(qū)開始試行

4.5天彈性工作制

今后會被“官宣”推廣嗎?

人社部答復來了↓↓↓

人社部明確回復:“四天半工作制”

不宜在企業(yè)中廣泛推行

 

 

人社部在回復全國人大代表的建議中明確指出。↓↓↓

進一步縮短工時標準尚不具備現實基礎,不宜在企業(yè)中廣泛推行 。進一步縮短我國的法定工作時間標準,需要以經濟發(fā)展、科技進步和生產力水平的提高為基礎,充分考慮我國社會經濟發(fā)展水平和企業(yè)承受能力。

在當前經濟形勢下,縮短工時會加大企業(yè)生產經營壓力,帶來較高的用人成本和負擔,影響經濟發(fā)展 。

人社部:現行工時制度符合現實 勞動者每年有120-130天 休息休假

 

 

人社部指出,現行工時制度和標準,是綜合考慮我國人口、就業(yè)、經濟發(fā)展水平和人民生活習慣等因素制定的,有利于實現勞動者身體健康權、休息權與就業(yè)權之間的平衡 。

同時該標準符合國際勞工組織1935年通過的《40小時工作周公約》和1962年《縮短工時建議書》提出的逐步縮短工作時間至每周40小時的要求,與多數經濟發(fā)達國家或地區(qū)的工時水平基本一致,是一種比較先進和科學的勞動標準。

此外, 勞動者每年可依法享受——

●11天法定節(jié)假日

●最長15天的帶薪年休假

●每周2天休息日

每年固定的休息休假在120-130天,約占全年時間1/3 。現行休息休假制度,已為職工探親訪友、消費休閑等創(chuàng)造了較好的前提條件。

彈性休假落地難, 或成為特有福利

 

 

此前對于彈性休假,大家爭議最多的是,“2.5天彈性休假”究竟是福利,還是口號?多出半天假,是否意味著延長法定工作時間?能否落實、如何落實……

此次,人社部尤其強調↓↓↓

近年的相關調查顯示,我國能夠嚴格執(zhí)行目前工時標準的企業(yè)比例不高,加班情況較多。目前有的地方推行的2.5天假期,也可能成為行政機關、事業(yè)單位工作人員的特有福利 ,社會影響也不好。

對于4.5天彈性休假,

你怎么看?

評論區(qū)留言交流——

責任編輯: 孫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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